百川能源(600681) - 百川能源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有会计专业背景[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监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资料保存与披露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1] - 须披露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等[18]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