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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3000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数字政通数字政通(SZ:300075)2025-04-22 20:3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投票[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1次投票结果为准[24]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 会议主持人违规使股东会无法继续,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