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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华新环保华新环保(SZ:301265)2024-10-29 19:0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经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35] - 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7]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其他规则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指定的其他地方[22]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凭证[2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29]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0]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及此后每增减5%时,需按规定报告、公告并限制买卖[4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45]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意图及候选人简历[47] -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发出通知时应披露意见及理由[44]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名人应提供候选简历和基本情况资料[4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9] - 表决票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2] - 股东有权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决定[5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61] - 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0] - 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61] - 股东大会授权应以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等应明确具体[61] - 国家法规或《公司章程》修改致规则抵触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规则[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