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5]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评价报告披露一致[5]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法人治理结构健全[9]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战略与发展相关工作[10]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预算管理、信息与沟通等多项制度[11][19][23]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反舞弊机制[24][25] - 公司制定销售与收款、研发等多项管理制度[26][30] 缺陷认定与审计 - 公司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重大缺陷为错报≥税前利润的10%[32][3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4] - 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要求,保持有效内部控制[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