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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30088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4月)
海昌新材海昌新材(SZ:300885)2025-04-23 16:19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 会议组织与通知 - 会议召开3日前发书面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9]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9]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以上[11] 其他规定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应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3]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5]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