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3] - 按照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公司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董事会等形成决议等四个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8]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9]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披露[41] -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等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应及时披露并每月披露进展[34]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内容,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38]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38] - 媒体传闻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38]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40] - 公司申请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事项[41] 责任人与制度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47]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说明编制和审核程序及内容情况[4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监督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6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档案[6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6]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6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应通知公司[67] - 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67] -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被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信息[6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证券部提交书面申请[71] - 公司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应妥善归档保管,登记多项事项[71][72] - 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可暂缓披露[72]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73]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豁免披露[73] - 已暂缓披露信息被泄露或有传闻,公司应核实并披露[7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7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75]
海昌新材(3008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