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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明阳电气明阳电气(SZ:301291)2025-04-23 16:24

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6] 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3] 内部控制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7] -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评价制度情况进行监督[7] - 公司管理层是内部控制评价的管理责任主体[7]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培训[10] - 公司制定资金活动相关制度如《货币资金管理办法》[14] - 公司年末组织编制次年全面预算,含资金、融资、投资和研发预算[15][21] - 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估准入与定期评价制度[17] - 公司对各类资产购置、保管等作详细规定并实行定期盘点和对账制度[19] - 公司完善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20] - 公司制定研发管理制度如《设计开发控制程序》[21] - 公司指定基建部管理工程项目,规范立项和招标流程[23]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规范担保合同签订和日常管理[24] - 公司制定资产、合同、投资、融资等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活动[27]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制度,年末财务部统筹编制次年全面预算[28]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控相关制度如《授权审批管理办法》[30] - 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子公司[31]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32] - 公司搭建OA办公自动化交流平台加强内部信息传递和交流[33]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范重大信息报告和披露行为[34] - 公司设立专职IT部门,建立信息授权使用和安全保密制度维护网络安全[36] 内部控制监督 - 公司内部监督由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实施,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并建立整改跟踪闭环机制[37] 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利润总额错报金额≥5%为重大缺陷等[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等[41] 其他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