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SZ:301102)2024-12-13 17:55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拒绝强令担保,严格控制风险[4] -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相互担保或请其他单位为其担保[5] 担保条件与审查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5] - 可对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合条件但有反担保且风险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担保[8] - 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方资信状况,包括企业资料、财务报告等[10] 审议与决策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特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18] - 两类子公司需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信息披露 - 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应由股东会审批的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30][31]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部承办相关工作[33] 合同与登记 - 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担保和/或反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2][23]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24] - 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每季度或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28] 子公司担保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先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再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0] - 子公司召开审议对外担保议案的股东会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并派员参加会议[40] - 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本制度由股东会负责修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