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兆讯传媒兆讯传媒(SZ:301102)2024-12-13 17:5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在规定时间请求法院撤销[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利[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并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需满足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5]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资产事项需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5]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6]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6]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表决有不同通过比例要求[7] 会议主持与召集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7]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7]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8]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职权,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9]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通过[1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偿债或担保[10][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接受债权申报[11][12]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事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