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莱得(301353)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5-04-23 16:52

上市情况 - 2023年3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12] - 2023年5月30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12]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18.1249万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18.1249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1] - 公司设立时多位发起人股东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0][2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 - 不同时间申报离职,有不同期限的股份转让限制[3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8]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相关规定,未执行可诉讼[33]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37]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4] - 重大交易涉及多种情况需审议[44]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46] 融资授权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年度股东大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43] - 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 年度股东大会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等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召集人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6]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 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76]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7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7]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三名独立董事,四名非独立董事[94] 董事会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1][102]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3][11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1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5] 特殊情况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属于特殊情况[137]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属于特殊情况[137] - 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属于特殊情况[13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6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深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