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盈特焊(301468) -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等[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并监督整改[8]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半年检查一次[9][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需提前三天通知[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