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301353)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