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9 号中国市长大厦 1801 室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永吉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粤浩律法字第 579 号 致: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的 有关规定,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且仅用于为本次 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