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