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55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193%[7][27] - 首次授予45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796%,占授予权益总额81.92%[7][27] - 预留1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97%,占授予权益总额18.08%[7][27] - 2021年和本期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799.72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17%[27] 激励计划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预留部分相同[8][37]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9人[8][23]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8][30]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等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0][31] - 预留部分须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10]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31] 归属期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25%,分别在首次授予之日起16 - 28、28 - 40、40 - 52、52 - 64个月内[33]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25%,分别在预留授予之日起12 - 24、24 - 36、36 - 48、48 - 60个月内[33]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第一、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30%,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40%,分别在预留授予之日起16 - 28、28 - 40、40 - 52个月内[33][34]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43] - 2026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43][44] - 2027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3%[44] - 2028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7%[4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45]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2026 - 2028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同首次授予对应年份[45] 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较上年同期下降16.23%,净利润下降39.57%[49] 费用预测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为6042.57万元,2024 - 2029年分别摊销211.46万元、2537.58万元、1731.39万元、987.90万元、482.53万元、91.70万元[5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100.00万股,授予时将产生额外股份支付费用[59]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不得授予和归属限制性股票[41][4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4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41]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3] - 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1] - 若激励对象因损害公司利益导致职务变更等,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2] - 激励对象辞职、被裁、到期不续签、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离职前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3] - 正常退休返聘,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退休前程序进行[63] - 正常退休不任职,已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处理,未归属的作废失效[63] -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可按原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离职及每次归属时缴个税[63] - 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离职前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4] - 因执行职务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原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继承及每次归属时缴个税[64] - 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要求继承人用遗产缴已归属部分个税[64] - 激励计划未规定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处理方式[65]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计划和协议解决,不明则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66] - 激励计划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9]
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