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SZ:300809)2024-11-13 18: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7年09月04日成立,2019年12月0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809[12]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23万股[1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17.60万元,股本总额为25217.60万股,每股面值1元[12] 股权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6]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9名,不包括特定人员和外籍员工[20]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3]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553.00万股,占股本总额2.193%,首次授予453.00万股占1.796%,预留100.00万股占0.397%[24] - 2024年和2021年激励计划合计授予权益799.72万股,约占股本总额3.17%[25] - 核心骨干获授453.00万股,占授予总数81.92%,占总股本1.796%;预留部分100.00万股,占18.08%,占0.397%[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72个月[29]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终止计划[30] - 预留部分授予对象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限制性股票失效[30]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32][33]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报披露前授出,分四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25%;若在披露后授出,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33]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6] -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相同[37] - 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4.65元的50%(即12.33元)[38] - 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1.41元的50%(即10.71元)[3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若有被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公司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43]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多条件,任职期限需12个月以上[44][46][4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4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48][4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3%[4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2028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7%[49][5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5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3%[5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净利润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7%[5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A-优秀归属比例100%,B-良好80%,C-合格60%,D-不合格0%[51] -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等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增发新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做调整[54][59][61] - 激励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68]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68] - 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71] - 公司具有激励计划解释和执行权,对未达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取消限制性股票归属[7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76]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不享受投票权等[76] - 若公司信息披露有误,激励对象应返还因激励计划获得的全部利益[77]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77] - 2024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议案[90] - 2024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授权议案[91] - 2024年11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核实激励对象名单议案[92] - 公司董事会需发出审议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通知[94]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自查[94]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做变更[8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办理;因辞职等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退休按是否继续为公司服务处理限制性股票[82][83] - 独立董事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95]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表决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95] - 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9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95] - 本次拟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及关联关系,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102] - 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05] - 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条件,具备主体资格[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