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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天健审〔2025〕5-44号-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新莱福新莱福(SZ:301323)2025-04-23 21:15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