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4] 风险与制度管理 - 纳入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采购、资产等管理[4] - 公司建立两级风险数据库,明确风险识别等程序[6] - 财务部制定详尽财务制度,明确处理程序[8] 交易授权 - 交易授权采取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形式[9] - 一般业务采取各职能部门等审批制度[9] - 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审批[9] 系统建设 - 公司建立OA、ERP及“金碟”系统用于提供业绩报告[4] 缺陷标准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3] 其他制度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11] -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并重视审计部建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