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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00266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德联集团德联集团(SZ:002666)2025-04-23 22:0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8] 决议相关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需经股东会决议,部分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8][9]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3] 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15] - 监事会不同意应及时公告并说明理由,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15]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5] -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应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17] 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4]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6]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1]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2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等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9] 其他 - 公司发布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 - 公司在盈利等前提下优先现金分红[3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3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专人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