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00084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承德露露承德露露(SZ:000848)2025-04-23 22:30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召开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14]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两名以上[2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设主任委员一名[22] - 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审计费用等[24][2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3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1]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43][4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9]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9] - 下设工作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等[59][6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6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8]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69] 其他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7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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