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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00252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SZ:002524)2025-04-23 23: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核准首次发行2260万股普通股,12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846.7074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846.7074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光正投资认购3510.83万股,占比51.80%[10] - 中新实业认购1240.49万股,占比18.30%[10] - 金井集团认购454.33万股,占比6.70%[10] - 深圳市航嘉源投资认购436.36万股,占比6.44%[10] - 新疆新美股权投资认购387.21万股,占比5.71%[11] - 新疆筑方圆建筑设计咨询认购271.10万股,占比4.00%[11] - 乌鲁木齐经开区建设投资原认购股份转让给新疆德广和新疆七星顺德[11]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董监等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 股东持股达5%时,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增减5%时同样处理[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或监事会违规致损请求诉讼[2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32][3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1][32][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7]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3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4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5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45]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大会作报告[45] - 提名人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书面提交董事会[53] - 选举或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7]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0]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6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1]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6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8]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8] - 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由董事会或授权总经理拟定,报股东大会批准[68] - 公司年度投资方案由经理班子拟定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68] - 重大资产购并、出售行为董事会应以提案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6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特殊紧急情况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可不提前通知[7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3] 总经理与监事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6]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0]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82]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3]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85] - 公司计提储备基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7] - 储备基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7] - 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部董事2/3以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通过[90]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1]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10天通知[96][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3][10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7] - 依照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7]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证券时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08]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