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1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5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119.3957万元[8] - 发起人以2013年5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为6000万股股本,每股1元[18] - 发起人初始认购股份数分别为4200万股、1200万股、600万股[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119.3957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25%[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7]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6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说明原因[6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控股股东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30%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3]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后当场公布结果,决议结果载入会议记录[8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90][9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0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4]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06]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常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1] - 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1]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5]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138]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47] - 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149]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6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6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或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7] - 公司合并需签订协议、编制报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9][192] - 公司分立财产分割,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协议除外)[192] - 公司减资需编制报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9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5]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8]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99]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剩余财产按股份比例分配[199]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办理设立登记[193]
海能实业(300787) - 公司章程(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