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事项的整改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所涉事项的整改报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聆达股份")聘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致同所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210A016212号),以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聆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210A010211号)。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证监局(以下简称 "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 决定》(行政监管〔2024〕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的要求,公 司开展了各项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5月27日向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大连证监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年至今,公司持续对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及的事项 及其他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已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