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0007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高速山西高速(SZ:000755)2025-04-24 18:5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议,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6]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6]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3年4月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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