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27] -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财务资助与股东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5]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争议可诉讼,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2][3]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7] 董事会职权与决议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17]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8] 董事任职与职责 - 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定情况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3][1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在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15] 交易与担保审议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19]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21] 独立董事相关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23]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特定条件下不得分配利润[25]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2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24]
山西高速(00075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