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远(30153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志刚)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志刚) 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华远") 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 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 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 主持了全部4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 议案,本人对公司各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一)基本情况 陈志刚: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2年7 月至1999年8月,担任温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8月至2008年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