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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特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力诺药包力诺药包(SZ:301188)2024-11-07 16:25

公司股本情况 - 2021年11月11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58,109,777股,上市后总股本232,410,000股,限售股占比80.30%,流通股占比19.70%[1] - 2023年发行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500,000,000元[2]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转股40,520股,总股本232,450,520股,限售股占比34.66%,流通股占比65.34%[2][3] 股份限售解除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2名,为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80,577,165股,占总股本34.66%,实际可上市流通23,577,165股,占总股本10.14%[6] - 力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中57,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7] - 本次变动后,限售股数量减至0,流通股增至232,450,520股,占比100%[8] 相关承诺 - 实际控制人高元坤、控股股东力诺投资等承诺自公司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0] - 公司A股上市后6个月内若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 - 限售条件解除后两年内,力诺投资、高元坤拟减持股份,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方式不超2%[10] - 力诺投资、高元坤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发时发行价;两年后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1]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1] - 力诺投资、高元坤自公司公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起2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方案,公司次日公告,公告次日起可实施增持计划[11] - 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若违反接受监管机构处罚[1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按《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11]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等承诺按《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表决并督促实施[12] - 若未履行相关承诺,将披露原因、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并提交审议,所得收益归公司,致投资者损失将赔偿[12] - 若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将在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利息[12]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有竞争机会让予公司[13]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起无占用力诺特玻资金情形,未来也不占用[14]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采取措施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规范决策和披露[14]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4]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愿意赔偿公司一切损失、损害和费用[13] 其他事项 - 公司上市日发行价13.00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未触发锁定期延长条件[5]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9] - 力诺投资安排人员负责股票质押维护,关注股价预警,采取措施防止强制平仓[12] - 力诺投资可通过资产处置、借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本息、解除质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