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润阳科技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终 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 号),润阳科技获准公开 发行 2,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 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