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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920润阳科技(300920)2024-11-19 16:51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之规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 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