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席刚、朱川、褚雅楠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业绩相关 - 2023年对重庆瀚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1] 监管相关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信息披露问题负责[2]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2] - 公司不服可60日申请复议、6个月内起诉[2]
业绩相关 - 2023年对重庆瀚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1] 监管相关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信息披露问题负责[2] - 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责任人出具警示函[2] - 公司不服可60日申请复议、6个月内起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