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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药业(600557)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康缘药业康缘药业(SH:600557)2025-04-24 20: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9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6,158,806元[4]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566,158,806股[10] 公司治理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0] 股份管理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依持股比例获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可查阅、复制公司相关材料,符合规定可查会计账簿、凭证[19]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在董高监违规致损时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少于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不满50%等多种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策[7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5] 经理相关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每届任期三年[89] - 经理对交易额相关指标占比不满10%的交易有决策权[8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96] -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0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04]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