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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002347泰尔股份(002347)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本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