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三峡新材三峡新材(SH:600293)2025-04-24 20:58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财务报告需审计,经董事会批准后2个交易日内报送并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财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6] 披露审核流程 - 公开信息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9] - 定期报告和会议决议经法定程序由董事会秘书披露[10] - 以董事会名义临时报告需董事长审核签字,监事会名义需主席审核签字[10] - 总经理审批经营事项公告先经董秘审核再经董事长批准[10] - 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经派出人员、总经理、董事长批准[10] - 向有关部门文件和宣传文稿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发[10] - 临时报告经多级审定后提交上交所公告[20]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披露财务数据[18]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和延期期限[1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召开日至少2个交易日前通知[21] 重大事件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资产净额、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达一定标准需披露[2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关联交易[30] - 涉案金额达一定标准的诉讼仲裁需披露[3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并配合披露[38] - 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记录保存10年[40]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和股东接待常设机构[44] - 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报送、董秘工作、保密人员问题[46] - 董事会按情节处分违规当事人,保留追究顾问等法律责任权利[46] - 制度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