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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SH:600268)2025-04-24 20:58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遗漏重要附注内容等[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为未披露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12]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实际不一致或差异超预告业绩50%等[13]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发生方向性变化[13]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审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做决议[8]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4] -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由内审负责[14] 责任追究制度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等原则[6] - 公司收集资料调查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6]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内审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6] - 五种情形下对责任人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6] - 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权利[17] - 对公司内部人员责任追究形式有通报批评等五种[17] - 对公司外部人员提请或建议有权部门处理[17]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7]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7] 制度废止 - 2010年3月11日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