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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金钟股份金钟股份(SZ:301133)2025-04-24 20:59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6]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1] 处理流程 - 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鉴证[7]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审部提交材料经审计、董事会审议[8][11]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与领导责任[12]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部查实原因追责[12] - 中介机构致差错,公司可追究其责任[12] 惩处原则 - 情节恶劣从重惩处,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3][14] 追究形式与申诉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5] - 被追究责任人员可30日内书面申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