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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玲珑轮胎玲珑轮胎(SH:601966)2025-04-24 22:28

减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5]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披露重大事项时需披露进展[5][6]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公告结果[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等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7] - 信息变化及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股份不得转让[9] - 董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2] -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10]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交易方式限制 - 集中竞价90日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额1%[14] - 大宗交易90日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额2%[14]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14]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5] -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