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3]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事项有决策权[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0][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八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提议需书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5][16][17]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2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全体认可[22][23]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2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2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临时可用电子通讯[33]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另有要求[36] - 董事特定情形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可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8][39]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4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43]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46][47][4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异议可书面说明[49]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保密[5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5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53][54]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5][56]
玲珑轮胎(601966)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