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5]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总数1/2的不宜提名[6] - 不能同时在超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管[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12] - 上市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罢免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12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1/2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1]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2] - 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6] - 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26] 制度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7]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28] - 因特定情形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8] - 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修改时,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中矿资源(00273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