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限制 - 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6] 担保管理 - 财务部门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建立财务档案[15]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或丧失偿债能力,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等情况,财务部门应做好反担保追偿准备并报告董事会[15]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15]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或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公司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追偿[16]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16]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16] 信息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9] 违规处理 - 公司应对关联方对外担保情况自查,存在违规应及时整改[21] - 未按制度规定程序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应承担相应责任[21]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