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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德(688058)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宝兰德宝兰德(SH:688058)2025-04-24 22:30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董事 1 名。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