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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603617)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修订)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SH:603617)2025-04-24 22:30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行为规范 - 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4]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4] - 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5]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5] - 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未解决前不得转让股份[5] - 做出的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有履约风险需提供担保[8] - 转让股份不得影响相关承诺履行[8] - 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0] - 及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如要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1] 减持限制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股东净利润30%,不得减持股份[15]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得减持股份[15] - 最近20个交易日中,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16]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情况,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5] - 公司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5] 权益变动及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期间3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6]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7] - 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以上,增持股份应聘请律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19]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18]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增持,应公告说明原因和后续安排,并每月披露1次进展[18] 信息披露与告知义务 - 配合上交所和公司完成信息披露相关工作[24]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因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解散程序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24] - 对涉及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应采取保密措施[25] - 公共传媒出现对公司股价有影响的报道或传闻,应配合调查[26] - 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通知公司[26] 视同行为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部分主体行为视同其行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