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内部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前三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4]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4]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19]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内部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8] - 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9]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9] - 内部审计部监督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6] - 内部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审计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内部审计管理 - 内部审计工作以就地审计为主,可采用报送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14] - 内部审计部年初拟定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4] - 公司需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相关人员工作[25] - 对优秀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违规人员按规定处理[25] - 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违规,由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25]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28]
联发股份(00239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