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00239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联发股份联发股份(SZ:002394)2025-04-24 22:31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10] - 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4]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请董事会任免[13]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对单个项目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10%的资产收购、出售项目审批[5] - 总经理对处置固定资产单项不超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帐面净值2%且年度累积授权不超10%的项目审批[5]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11] - 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决定召开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说明[11] - 会议记录存档不少于五年[12]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确定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等批准,实施后确定执行和监督人并审计[13]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签合同后跟踪管理监督并汇报进度和预算[13] 财务管理 - 大额和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费用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3] 总经理职责 -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16] - 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任务和指标,保证完成工作和经济指标[16] - 分析市场信息,增强企业应变和竞争能力[16] 考核奖惩 - 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离任需审计[19] 细则说明 -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2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