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0025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友春
人员提名 - 陈友春被提名为江苏银河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持股或任职于大股东[5] - 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批评[7][8] - 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董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8] 候选人承诺 - 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9]
人员提名 - 陈友春被提名为江苏银河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持股或任职于大股东[5] - 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批评[7][8] - 无重大失信记录,担任独董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8] 候选人承诺 - 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法律责任[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