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2025年3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224.00万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由38016.00万元变更为42240.00万元[3] - 公司股份总数由38016.00万股变更为42240.00万股[3]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章程修订 -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4] - 章程修订明确依据《证券法》制订章程,公司为“上市公司”,2024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股票,注册资本为42240.00万元[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9]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9] -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有权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变为8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由3名保持不变,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条件[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6] - 现金分红比例一般不小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37]
汉朔科技(30127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