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国华)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国华,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9月至2001 年6月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自动化专业。历任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LCM技术中 心经理、平台研发部总监,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触控显示研发副总经理,安 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副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在惠科股份有限公 司任产业研究院总监。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国华 本人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