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0020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黑猫股份黑猫股份(SZ:002068)2025-04-24 23:42

资金支取与协议签订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5]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资金使用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9]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0]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补流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13] - 每12个月累计偿贷或补流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4] 资金使用审议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超10%股东会审议[17] - 低于五百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7] 投资计划调整 - 投资项目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0]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19]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专项报告[19] - 独立董事超半数同意可聘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2]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现场调查,年度出核查报告[22]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视为用途变更[16] - 变更为合资经营应控股[16] - 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并披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