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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信息(300730) -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科创信息科创信息(SZ:300730)2025-04-24 23: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有一名独立董事[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1]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报告与费用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履职涉及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不应获取未披露额外利益[25]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与后续法规抵触按新规定执行[27]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文件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