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汉朔科技(3012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汉朔科技汉朔科技(SZ:301275)2025-04-24 23: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5] 职能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门为其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 将外部审计机构评价等事项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