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30127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汉朔科技汉朔科技(SZ:301275)2025-04-24 23:43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比例一般不小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 - 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连续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6] 决策流程 - 董事会1/2以上票数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政策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 - 调整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分配时间 - 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年度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进行[6] - 可实施中期利润分配,股东会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6] 其他 -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0]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